退貨說明
如出貨內容有誤、運送過程中有損毀或品質疑問,請在收到產品24小時內來信或來電告知,並務必提供到貨的產品照片。
我們會全力檢查與改進,並於工作日盡快回覆您。
果蔬類商品不適用於7天鑑賞期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果蔬性質為「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規範,不適用於7天鑑賞期,已根據您訂單為您採摘離土的蔬果、鮮撈之水產,亦無法臨時取消。
下單後請務必留意宅配電話
若在通知出貨後3天內未收件、不接宅配電話、又未與我們聯繫,將不進行退款。
嚴重惡意棄單者,必要時,我們將考慮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農民之權益,請您理解並共同珍惜食材與農夫心血。
爭議訴訟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